張佛樹抗告書狀(存根)(1969年10月30日)
作者:張佛樹
主題類別:手稿
材質:紙質
年代:1969
尺寸:長:38.2 x 寬:26.5 x 高:0.009 (cm)
重量:0.006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張佛樹、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登錄號:20240070320
藏品描述:1.張佛樹抗告書狀(存根)(1969年10月30日),摘述內容如下:
軍法抗告書狀。抗告人。張佛樹。男。34。台灣 宜蘭。教員。台北縣土城鄉。案由: 為補充抗告之理由由。一、 當時在場證人有五十多名,應再傳証:証人滕士一結証說:「被告當時在辦公室閱報時,當眾大聲發表謬論(詳卷宗)。請法官傳訊在場的那些人,以明真相。若能在這五十多名中再找出 一名不利被告之證詞時,被告就只有五體投地,服從裁判,自認倒楣,不再抗告。若在這五十多名證人中,再找不到一個不利被告之證人時,「滕士一」個人之證詞就有不實之嫌。因為在這五十多人的面前大聲發表謬論,僅一人聽見而已,實在是「不可能」。
2.張佛樹(1935-2025),臺灣宜蘭人。依(57)更字第01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礁溪國校教員,其曾於宜蘭礁溪國校辦公室發表「反共義士田隆科,攜械投誠,係怕死,不愛國(指共匪),沒有國家民族觀念」等言論。1968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3年,其餘部分無罪。1969年2月12日交付感化。1971年11月27日開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