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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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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佛樹獄中撰陳情書(8月10日)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張佛樹獄中撰陳情書(8月10日)藏品圖,第1張
張佛樹獄中撰陳情書(8月10日)

作者:張佛樹

主題類別:手稿

材質:紙質

尺寸:長:34.6 x 寬:26.7 x 高:0.007 (cm)

重量:0.004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張佛樹、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登錄號:20240070330

藏品描述:1.張佛樹獄中撰陳情書(8月10日),摘述內容如下:
陳情人張佛樹,二十四年前,被礁溪國小同事「滕士一」一人一言入罪變匪諜,羈押四年半;國防部判決前,未找同辦公室的第二人作證,就以判決,實為證據不足,冤枉判決。一、礁溪國小辦公室為50多名教職員辦公之處所,也是特定人員與固定座位的辦公室,「滕士一」結證後,國防部應可再傳其他人,或坐在我身邊的人,但都不傳,僅憑一人之結證,就認定有罪,實在是違法的判決。二、「滕士一」的妻子「林逸敏」、也是同辦公室辦公, 她在判決書上只證明「滕士一」與「張佛樹」兩人交情不好不壞,而無該項不利「張佛樹」之證詞在卷,足証「滕士一」之妻「林逸敏」在同辦公室,而沒聽到該段言論。
2.張佛樹(1935-2025),臺灣宜蘭人。依(57)更字第01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礁溪國校教員,其曾於宜蘭礁溪國校辦公室發表「反共義士田隆科,攜械投誠,係怕死,不愛國(指共匪),沒有國家民族觀念」等言論。1968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3年,其餘部分無罪。1969年2月12日交付感化。1971年11月27日開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