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9年12月24日)
作者:呂洪淑女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69
尺寸:長:20.8 x 寬:14.7 x 高:0.007 (cm)
重量:0.0016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呂洪淑女、呂錦芬
登錄號:20110010204
藏品描述:1.呂洪淑女寫給呂國民的信件(1969年12月24日),部分內容如下:
親愛的:本月(1)日及(15)日兩信同日先後落手免念。此次接見了您回來後,常因您的面貌清瘦非常而心疼及終日掛慮。本件案子的宣判,實判決不公,涇渭不分,真正製造案件者竟讓他逍遙法外,而具有雄厚愛國心者卻被蒙冤負坐監,難道這就是我們的法律嗎?其尊嚴何在?毋縱毋枉更難說了,但望賢明的諸位法官們能明鏡高懸詳查真相澄清事實,免冤枉了大好人,則為我中華民國之大幸。而您更需珍重身體使有充沛的精神來提出反證,以平反冤獄,早日一家重聚。寒冬之際飲食自宜留意,尤其身體的保健更是重要。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