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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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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1月13日)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1月13日)藏品圖,第1張
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1月13日)

作者:呂國民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73

尺寸:長:17.6 x 寬:25.6 x 高:0.004 (cm)

重量:0.0013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呂洪淑女、呂錦芬

登錄號:20110010465

藏品描述: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3年1月13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賢妻:廿六、一、三日三封信先後收列。薪水之事十二月初接市府覆文指示,向原服務學校依規定申請補發,我已立刻依指示呈文申請,家兄也已到古亭問過,事務員說已依規定送出申請中。大概是有希望的,只是至快也得一個月後才能領到。上次你說要寄筆記簿来有否寄來?現在我金錢與衣服都沒缺少,不必寄,妳應該存點錢,將来必有用。我自己會保重身體,免掛慮,今年我保健的功課自訂為「清和」,要求自已做到清思慮、清飲食、清呼吸、和情绪、和慾念、和言語六項,相信到年末一定身體健康、心曠神怡。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