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藏品資訊 Collection
:::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42)(剪報)(1981年5月18日)藏品圖,第1張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42)(剪報)(1981年5月18日)藏品圖,第1張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142)(剪報)(1981年5月18日)

作者:作者:不詳

主題類別:報紙

材質:紙質

年代:1981

尺寸:長:37.5 x 寬:7.7 x 高:0.01 (cm)

重量:0.001kg

藏品描述:1.魏廷朝1981年5月18日寄給張慶惠書信(142)中的剪報,部分內容如下:
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廣告:
圖解世界史大辭典:編輯嚴謹、資料新穎、是國內目前唯一能因應國際時事的工具書,世界史上任何人事時地物的來龍與去脈,一目了然!
人類智慧結晶系列:看完「人類智慧結晶系列」等於看完了諾貝爾文學獎全集、世界文學名著全集、中國古典小說大系、中國歷代經典寶庫、中國文學欣賞全集、名人偉人傳記全集、世界思想名著全集、世界科學百科全書的精髓,所不同的是您至少省下了10萬元以及15年時間。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魏新奇、魏筠

登錄號:2023001023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