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崔蓉芝刑事委任狀(七十四年度上重二訴字第三十四號)(1985年4月17日)
作者:不詳
主題類別:其他
材質:紙質
年代:1985
尺寸:長:36.1 x 寬:25.6 x 高:0.03 (cm)
重量:0.02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李勝雄
登錄號:20240050002-025
藏品描述:劉崔蓉芝刑事委任狀 案號:七十四年度上重(二)訴字第三十四號 (1985年4月17日),內容如下:
委任人:劉崔蓉芝;受任人:孔傑榮 Jerome A. Cohen。為陳啓禮、吳敦等共同殺人案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茲委任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七條、第四九一條及第三十條之規定委任受任人為第二審代理人。謹狀,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公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