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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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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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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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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1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2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3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4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5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6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7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8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9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10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11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12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13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14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15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16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17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18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19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20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21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22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23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24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25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26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27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28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29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30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31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32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33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34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35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36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37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38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39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40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41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42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43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44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45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46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47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48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49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50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51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52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53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54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55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56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57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58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59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60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61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62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63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64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65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66張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藏品圖,第67張
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撰寫日記(日)(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

作者:施月霞

主題類別:手稿

材質:紙質

年代:1952~1953

尺寸:長:8 x 寬:11.2 x 高:1.083 (cm)

重量:0.053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劉美蜺、吳碩庭、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登錄號:20240070303

藏品描述:1.施月霞於劉耀廷入獄時所寫日記(1952年11月17日~1953年2月17日),內文皆為日文書寫,時間自民國四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到民國四十二年二月十七日之間,記錄著施月霞思念劉耀廷的心情,部分內容如下:
四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夜十時半 恋しい恋しい我が愛しいき耀廷に綴了淚の筆の後何時迄待ってば恋しいあふたが歸って来るか思ひ出多き二人の室にて一人で書く日記。十一月十七日月晴(旧十月一日) 私の夫耀廷よ一ヶ月前の今宵は丁変今頃貴方が月霞の迼ったおいしものあんこをおいしいさうに食べ終了二人で楽しく床に入り月霞は何時の通り耀廷の右手をマクラにして左手で抱かtれて満足にすぐ寝てしまった。
2.劉耀廷(1925-1954),臺灣高雄人。其在臺北大安印刷廠工作時,曾受劉述生召集,與魏文賢、方阿運、蕭慶璋、吳金、王正雄、邱登聰等人共同印刷朱毛匪幫叛亂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及新聞論文等。後經劉述生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復受召集開會,由其宣佈所參加之組織名稱為「TL支部」,告誡前所印刷之文件應絕對保密等情。1952年10月17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1954年1月29日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