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佛樹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新生結訓證明書( 60)生訓字第1423號(1971年11月27日)
作者:台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
主題類別:其他
材質:紙質
年代:1971
尺寸:長:36.4 x 寬:25.5 x 高:0.01 (cm)
重量:0.007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張佛樹、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登錄號:20240070348
藏品描述:1.本件為張佛樹「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新生結訓證明書」((60)生訓字第1423號),發給日期為1971年11月27日,並附有宜蘭縣政府令影本,屬於其於白色恐怖時期接受感化教育之官方證明文書。文件內容記載張佛樹自民國58年(1969年)2月12日起至60年(1971年)11月27日止,在臺灣省生產教育實驗所接受感化教育並期滿結訓,成績及格,且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核准結訓。文中並載明其當時居住地為宜蘭縣礁溪鄉,並說明核發此證明書係為辦理戶籍登記,以及恢復國民應盡義務與應享權利,並得從事正當職業。此一證明書具體呈現威權統治時期政治案件中「感化教育」制度之運作方式,反映國家透過行政與軍事機構對個人進行管訓與再社會化之制度安排。文書內容所強調之「恢復權利與義務」語句,亦揭示受裁定交付感化者在結訓前,其公民身分與社會參與權利處於受限狀態。另透過結訓證明之發給及戶籍、就業事項之銜接,可見當時國家對個人身分轉換與社會復歸之管理機制。
2.張佛樹(1935-2025),臺灣宜蘭人。依(57)更字第01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礁溪國校教員,其曾於宜蘭礁溪國校辦公室發表「反共義士田隆科,攜械投誠,係怕死,不愛國(指共匪),沒有國家民族觀念」等言論。1968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3年,其餘部分無罪。1969年2月12日交付感化。1971年11月27日開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