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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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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波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書(五十六年度裁字第四十六號)(1967年3月3日)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高波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書(五十六年度裁字第四十六號)(1967年3月3日)藏品圖,第1張
高波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書(五十六年度裁字第四十六號)(1967年3月3日)

作者: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主題類別:其他

材質:紙質

年代:1967

尺寸:長:19.2 x 寬:27 x 高:0.035 (cm)

重量:0.011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高波、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登錄號:20240070378

藏品描述:高波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書(五十六年度裁字第四十六號)(1967年3月3日),部分內容如下:
申請人:本部軍事檢察官。被告:高波。男年三十二歲廣東中山人。住屏東市義勇里。業屏東糖廠技工,在押。右申請人因被告叛亂嫌疑案件申請延長羈押期間本部裁定如左。主文:高波羈押期間延長二月。理由:查本件被告高波前於偵查中執行羈押,至民國五十六年二月二十三日屆滿二月,茲經申請人以偵查尚未終結,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申請延長羈押期間, 經覆核無異,應予照準,特依軍事審判法第一百十五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二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五十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右裁定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以書面敘述抗告之理由提出於本部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