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佛樹聲請書狀(存根)(1969年12月13日)
作者:張佛樹
主題類別:手稿
材質:紙質
年代:1969
尺寸:長:38.2 x 寬:26.5 x 高:0.004 (cm)
重量:0.003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張佛樹、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登錄號:20240070322
藏品描述:1.張佛樹聲請書狀(存根)(1969年12月13日),摘述內容如下:
軍法聲請書狀。聲請人。張佛樹。男。34。台灣 宜蘭。教員。台北縣土城鄉。案由: 懇請 鈞長為被告之抗告逾期案,提起非常審判由。一、被告於五十八年十一月四日收到國防部五十八年覆普抗審字第一六〇號之抗告駁回裁定書,說被告逾期抗告,不合法定程式。二、 被告在感化中,係失自由之人(不得外出,來往信件都須檢查登記),如同在監所中。依軍事審判法第一九一條前段之規定,被告在抗告期限內向監所長官提出抗告文書即合法定程式。被告曾在法定期間內( 五十八年三月十七日向監所長官提出抗告書狀並經登記後投郵(生教所第二班辦公室有登記簿可稽。依軍事審判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十款之規定,請賜被告有最後陳述之機會,以大白本案,至感德便。謹狀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軍法處 檢察組 公鑒。
2.張佛樹(1935-2025),臺灣宜蘭人。依(57)更字第01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礁溪國校教員,其曾於宜蘭礁溪國校辦公室發表「反共義士田隆科,攜械投誠,係怕死,不愛國(指共匪),沒有國家民族觀念」等言論。1968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3年,其餘部分無罪。1969年2月12日交付感化。1971年11月27日開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