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佛樹老師有關資料(冊)
作者:不詳
主題類別:其他
材質:紙質
尺寸:長:18.5 x 寬:26 x 高:0.103 (cm)
重量:0.034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張佛樹、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登錄號:20240070332
藏品描述:1.張佛樹老師有關資料(冊),摘述內容如下:
法令摘要: 其應得薪津之半數。(二)如於感訓期間內停發或酌發薪津則俟感訓期滿復職後,上項停發或減發之薪津是否可以補發。(三)上列兩項無法令可資依據,而事關通案,本部不敢擅專,謹請鑒核世遵等語。茲分別核示如次:一、涉嫌諜之員工於被扣後,即應予停職,如僅判處感訓,應仍予停職,並另派人暫代其職務,如確定判決有罪,即應予以免職,經以判處感訓仍應准復職。 二、停職期間內原應停薪,惟顧念情節輕微者家屬生活,得酌發其應得薪津半數以下之數額,如確定判決有罪即予免職並停發其薪津。除分行外,特電遵照。
2.張佛樹(1935-2025),臺灣宜蘭人。依(57)更字第01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礁溪國校教員,其曾於宜蘭礁溪國校辦公室發表「反共義士田隆科,攜械投誠,係怕死,不愛國(指共匪),沒有國家民族觀念」等言論。1968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3年,其餘部分無罪。1969年2月12日交付感化。1971年11月27日開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