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6月29日)
作者:呂國民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尺寸:長:18 x 寬:24.7 x 高:0.007 (cm)
重量:0.0024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呂洪淑女、呂錦芬
登錄號:20110010912
藏品描述: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6月29日),內容如下:
親愛的淑女賢妻:我們於廿六日搬到此地,這是剛新建築好的看守所。現寄起訴書抄本一份給妳,看後請與桃園家兄商量好々請律師為我辯護,深信法律和法官是公正的。今後可通信,起訴書內之事項妳都不要問我真假,因依規定通信不得談案情。我身體平安,免掛念,請代我向父母親問安,請妳保重,可來接見。祈求神賜福與好運。敬祝 如意 愚夫國民敬上 六月廿九日。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