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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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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肆零)(剪報(二))(1980年8月17日)藏品圖,第1張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肆零)(剪報(二))(1980年8月17日)藏品圖,第1張
魏廷朝寄給張慶惠的書信(肆零)(剪報(二))(1980年8月17日)

作者:作者:中央日報

主題類別:報紙

材質:紙質

年代:1980

尺寸:長:10.1 x 寬:26.7 x 高:0.01 (cm)

重量:0.001kg

藏品描述:1.魏廷朝1980年8月17日寄給張慶惠書信(肆零)中的剪報(二),部分內容如下:
標題:略談幾本兒童圖畫故事書。
從郵件中意外地收到數本《信誼基金會出版社》贈閱的兒童圖畫故事書,我被書的美麗外觀所吸引了,禁不住放下手邊的工作,一本本仔細的閱覽。同時,心中更為孩子們慶幸,國內出版了夠水準的兒童讀物!我尤其欣賞的是各書厚滑的紙張及精美的印刷。但令我不解的是,既用如此好的紙來印刷,為何不以精裝本出版?平裝本兒童讀物是絕對不可能持久的,它們只要經過幾位小朋友的「愛」,便免不了皮肉分離,那實在太可惜,而每本訂價均為五十元 ,價錢似乎亦不便宜。

2.魏廷朝(1936-1999),出生於桃園,就讀於義民中學時期,喜歡歷史老師黃賢忠、國文老師姚錦的課,當時也開始閱讀魯迅作品。後考取成功中學,但因拒絕參加救國團而退學自修,於1954年以同等學歷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及退伍後,於1961-1963年間曾任國防部作戰情報研究室研究員、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63年因與謝聰敏、彭明敏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入獄,被判有期徒刑8年,後減刑為4年,於1968年出獄。1971年魏廷朝、謝聰敏、李敖被捕,罪嫌為涉台南美國新聞處與美國花旗銀行台北分行爆炸案,197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於1975年減刑為5年,於1976年出獄。1979年魏廷朝出任《美麗島》雜誌執行編輯,並於12月10日至高雄參加國際人權日晚會後,再次被捕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1987年出獄後加入民進黨。

參考資料:
張慶惠,《賭鬼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臺北:前衛出版社,2017。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魏新奇、魏筠

登錄號:2023001013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