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藏品資訊 Collection
:::
張佛樹呈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檢察官報告(副本)(1967年10月5日)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張佛樹呈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檢察官報告(副本)(1967年10月5日)藏品圖,第1張
張佛樹呈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檢察官報告(副本)(1967年10月5日)

作者:張佛樹

主題類別:手稿

材質:紙質

年代:1967

尺寸:長:19.5 x 寬:26.9 x 高:0.067 (cm)

重量:0.024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張佛樹、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登錄號:20240070327

藏品描述:1.張佛樹呈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檢察官報告(副本 正本送軍事檢察官)(1967年10月5日),摘述內容如下:
在押人於九月四日到 鈞庭開庭時,因言有未盡,記憶不詳,不得已再將全部事實經過,詳用書面陳述,恭請察鑒 。一、請檢察官賜我始末連續陳述案情的機會,以瞭解真相, 至為感激。在押人於七月五日入保安處接受調查,辦案法官姓張,他在結案寫我的口供時說:你這個案最多管訓,沒有什麼,要我趕快從簡陳述,他很怕熱,一面寫一面用紙搧風,寫好給我看時,他出去門外乘涼,我有疑問請教時,叫一聲他就進來,然後又出去,因此我只有從簡了。在押人於九月四日到 鈞庭時,檢察官也叫我從簡陳述,旦言有未盡之處,現陳述於後。
2.張佛樹(1935-2025),臺灣宜蘭人。依(57)更字第01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礁溪國校教員,其曾於宜蘭礁溪國校辦公室發表「反共義士田隆科,攜械投誠,係怕死,不愛國(指共匪),沒有國家民族觀念」等言論。1968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3年,其餘部分無罪。1969年2月12日交付感化。1971年11月27日開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