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
作者:劉辰旦
主題類別:書畫
材質:紙質
年代:1971~1976
尺寸:長:26.9 x 寬:35 x 高:0.1 (cm)
取得方式:捐贈
登錄號:20180010011-001
藏品描述:1.本件為《石濤名畫譜》序,內容為原畫譜序文。
序文內容:筆墨當隨代,猶詩文風氣所轉。上古之畫跡簡而意淡,如漢魏六朝之句。然中古畫如初唐盛唐,雄渾壯麗。下午之畫,如晚唐之句,雖清麗而漸漸薄矣。到元則如阮籍、王粲矣。倪黃輩如口誦陶潛之句,悲佳人之屢沐,從白水以枯煎,恐無復佳矣。大滌子石濤畫語。六大山人寫。
欽印:右:吉祥∕左:在芙山房。辰旦。
劉辰旦前輩遭囚禁於景美看守所時開始習畫,其「六大山人」的字號脫胎於清代畫家「八大山人」朱耷,由於被關押在六號押房,自嘲在獄中只有上下、四方六片壁,天地中唯其最大,因而自號「六大山人」。
劉辰旦前輩第十一次口述訪談紀錄,2024年3月8日。
詮釋者:謝濬澤
2.劉辰旦(1937-),臺灣臺南人。1971年因涉「彭明敏案」、「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李敖案」被捕,時任水泥公司屏東營業所管理員;被捕後拘禁於警備總司令部保安總處地下室及六張犁看守所進行偵訊長達近一年。1972年移送景美軍法處看守所,判決結果處以15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間因美術老師婉拒函授,決意自學繪畫及書法。每日早晚以牢房廁所門板為桌,開始獄中書畫生涯。獄中囚禁於六號牢房,在狹小的方形牢獄中,房內六個面構築出一塊個人場域,乃自稱「六大山人」。1975年經上訴及國際特赦組織關切,覆判結果為有期徒刑8年6個月,減刑為有期徒刑5年8個月,1976年刑滿出獄。
參考資料:
1.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詮釋資料建置計畫》,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委託計畫期末成果報告,2019。
2.劉辰旦,《黑牢中的神遊世界:劉辰旦獄中畫作圖錄》,新北市: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