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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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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製菸盒藏品圖,第1張
自製菸盒藏品圖,第2張
自製菸盒藏品圖,第3張
自製菸盒藏品圖,第4張
自製菸盒藏品圖,第5張
自製菸盒藏品圖,第6張
自製菸盒藏品圖,第7張
自製菸盒藏品圖,第1張自製菸盒藏品圖,第2張自製菸盒藏品圖,第3張自製菸盒藏品圖,第4張自製菸盒藏品圖,第5張自製菸盒藏品圖,第6張自製菸盒藏品圖,第7張
自製菸盒

作者:周順吉

主題類別:器物

材質:木質

尺寸:長:7.7 x 寬:2.8 x 高:8.7 (cm)

取得方式:捐贈

登錄號:20160030004

藏品描述:1.本件為周順吉於綠島關押時期,以椰子殼所製作的菸盒,受難者服外役期間,每天可由獄方人員處獲得5枝菸,因僅服外役期間可以抽菸且菸不得帶入牢房,故製作菸盒以供保存以防潮溼。

2.周順吉(1949-),福建安溪人。依(59)更字第14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工人,周順吉由許席圖吸收參加「中國統一事業基金會」(簡稱「統中會」),復吸收吳水池等人,後經許君指派為龍雲戰鬥團團長等情。1969年2月13日被羈押。1971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無期徒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1975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減處有期徒刑15年。1984年2月12日刑滿開釋。

參考資料:
1.〈周順吉補償金暨回復名譽申請案〉,識別號:HRA0001_01_01_00377,《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識別號:HRA0001,國家人權博物館檔案史料資訊系統,瀏覽日期2022年03月21日,網址:https://hras.nhrm.gov.tw/detail/article/292。
2.周順吉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