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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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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8月17日)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8月17日)藏品圖,第1張
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8月17日)

作者:呂國民

主題類別:信札

材質:紙質

年代:1970

尺寸:長:17.8 x 寬:23.7 x 高:0.007 (cm)

重量:0.0021kg

取得方式:捐贈

藏品來源:呂洪淑女、呂錦芬

登錄號:20110010346

藏品描述: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0年8月17日),部分內容如下:
賢妻如面:孩子的問題,我完全與妳同感。姓名變更之事,是妳提起我才提供意見的,並代擬幾個。取名之事,既要筆劃好,又要意義佳,又要叫起來好聽響亮,實在不簡單,我一時也想不出來其他的,妳可以另請會取名的長輩或大姊給取幾個,然後寄來給我看々,如何?關於那個鳳字,應以形容詞解,鳳蓮應解為高貴的、祥瑞的蓮花,正如我們平常說鳳藻意為美麗的文詞一樣。當然取一個名字必須妳自己喜歡才行,如不合意就不要,慢々的來。治洋問相片,我只收到妳個人半身正面一寸半大相片一張,我八月三日信已告訴妳過收到。是否還有其他的相片呢?代向爸媽請安。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