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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標題:名譽不起訴
作品小故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89學年度畢業典禮,典禮開始!」

已經記不太清楚了,當時我也是坐在這個禮堂裡面嗎?參加新生開學式的時候,就是大戰剛打完,臺灣才脫離日本殖民不久的那個時候。
啊!參加「臺語戲劇社」時的演出也是在學校內的禮堂,《天未亮》首演的那天,我們還一起在台上拍合照,是這個禮堂嗎?怎麼好像跟印象裡相片中的不太一樣。也對,上次仔細端詳那張相片都已經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是被拒絕復學的那天嗎?那天之後好像就不太去回顧師院時期的事情了,不想、也不太敢。
政權剛交替,就從民間與校園四處傳出了不滿的聲浪,期待中的祖國與現實的落差,以及國共內戰期間臺灣民生資源的凋敝缺乏,在校園之中掀起一波「反政府」的學生運動。
當時候我三年級,在師院的國文系擔任班長。已經加入國民黨籍的我,並沒有要參與反政府的學運的意圖,但後來活生生地發生在我身上的事件卻證實,當局政府並沒有收到我的心意。
3月20日的腳踏車雙載事件,成為導火線點燃了學生運動,年輕、熱情且渴望革新帶來更平等的社會,終究成為新政府背上必除去不可的芒刺。
4月6日凌晨,憲警闖入師院宿舍,突破學生所設防線,逮捕約百餘名學生並囚禁,後續許多同學被保釋,而我卻在不幸被留置的30多位之列。在獄中過了心驚膽跳的五個月,期間不知多少師院和臺大的同學被提出去拷問、判刑甚至槍決。
同年9月5日,我獲得了檢察機關所發的「不起訴處分書」,以為正義終於臨在我身上了。隔天,我拿著處分書到師院請求復學,沒想到校方竟回應,我已被除學籍、無法復學。坐了153天冤獄、無罪開釋的我,被學校拒收了……。

「追贈頒發『名譽學位』!」

事件發生後50年,已升格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的師院,在畢業典禮中特別安排追贈「名譽學位」給5位曾經在四六事件中受害的學生。
50年前,百餘位大學生被憲兵從宿舍逮捕、監禁、處決,一紙薄薄的「不起訴處分書」,無法讓我回復學籍、完成學業;如今,5位事件受害人並坐於此,一張厚厚的「名譽學位」證書,也無法讓我忘懷過去、改變人生。想起有多少年輕的靈魂,還盼不到正義微光滲出便已逝去,令人不勝唏噓,卻也只欣慰能在有生之年獲得這樣的「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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