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藏品資訊

藏品資訊-直式[電腦版] 藏品資訊-橫式[行動版]
:::
鳳山縣給蘇世澤納戶執照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鳳山縣給蘇世澤納戶執照

年代:1838年(道光18年)

歷史分期:1684~1860(清領前期)

尺寸:長:11 x 寬:21.5 (cm)

取得方式:購藏

原收藏者:葉茂雄

登錄號:KH2005.012.0003

藏品描述:鳳山縣給蘇世澤納戶執照
1.本件為納戶執照,為1838年(道光18年)8月3日鳳山縣知縣曹謹發給完納田賦的憑據。執照最下欄的文字通常先寫明發給執照的職官頭銜與姓,說明為徵收一事,再記錄各里里名以及管事名下納戶姓名,註明為完納哪一年份之正供(田賦)粟,並以較大字體寫上完納正供的數目,最後記載發給之年月日,以及執照編號。本件執照為1838年(道光18年)鳳山縣知縣曹謹將完納正供田賦的執照,發給維新里管事名下的納戶蘇世澤,並在完納之正供穀上註明為其數額為五斗整,最後為寫明於1838年(道光18年)8月3日發給,以及「屴字四千一百七十一號」之編號。
2.本件執照的第二欄中所列印的知縣示諭,與序號24相同,同樣都是告誡業戶必須知道串票內的完納數目、執照字號以及發給之年月日,同時必須在發給之際逐一查看,如果有填寫錯誤以及模糊不明、添改塗抹之處,即日可赴縣衙呈明等等。本件(序號28)與序號24分別為同治與道光年間所發,與序號25的執照最大的不同,為序號25為1888年(光緒14年)清賦之後所發,正供已經改為納銀,因此完納數目為「錢糧」,而同治與道光年間的兩件為「正供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