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材質:紙
年代:1916年
歷史分期:其他
尺寸:長:108.4 x 寬:48.2 (cm)
取得方式:捐贈
原收藏者:李賢武
登錄號:KH1998.016.0020
藏品描述:本組件係李家新浦田業相關書契之二。包含:
1.KH1998.016.020 民國4年農曆12月(1916年)林光棟立賣斷契
2.KH1998.016.116 民國4年農曆12月(1916年)林光棟立收字
3.KH1998.016.069 民國4年農曆12月(1916年)高居暖立承佃字
4.KH1998.016.020 民國24年10月(1935年)李德端「不動產典賣立契用紙」
5.KH1998.016.020 民國24年10月(1935年)李德端「未稅契驗契證」
此地原屬吳家,後經由典、湊斷轉讓給張家,再賣斷給林光棟。
民國4年農曆12月(1916年),林光棟將土名新浦,面積3畝6分7厘之田業,以台伏100元賣斷給李德榮,糧稅隨同過戶。附繳吳家典、斷契稅單,張家賣斷契稅單等上手契及稅單。
民國4年農曆12月(1916年),林光棟收過田價銀後另立收據。
民國4年農曆12月(1916年),高居暖向李德榮承佃新浦、官寶坵,面積計5畝2分7厘之田地,每年認納定額租穀1670斤。
民國24年10月(1935年),李氏家族依法立「不動產典賣立契」書,未填內容,粘連原契代之。
民國24年10月(1935年),李氏家族以李德端名義申驗,因未完稅,福建省財政廳發給「未稅契驗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