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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平德等卅三人涉嫌暴力脅迫案 檢察官依法論告請科應得罪刑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周平德等卅三人涉嫌暴力脅迫案 檢察官依法論告請科應得罪刑

材質:

年代:1980年5月24日

歷史分期:1946~(戰後)

取得方式:捐贈

原收藏者:張俊傑

登錄號:KH2000.012.0231

藏品描述:周平德等卅三人涉嫌暴力脅迫案 檢察官依法論告請科應得罪刑。

不聽阻勸非法遊行 恃眾毆打值勤憲警。

自白出於自由意願 偵查並未遭受刑求。

調查筆錄親自簽名 精神恍惚不足採信。

參與暴行二百餘 人照片為證豈容狡辯。

陳瑞慶不起訴處分 與出庭作證無關連。

被告犯行觸犯刑章 依法應負適當罪責。

高雄暴力事件中周平德等卅三人被控涉嫌毆辱憲警案,昨天由檢察官孫長勛宣讀對本案卅三名嫌犯之論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