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材質:紙
年代:1932年3月10日(昭和7年)
歷史分期:1895~1945(日治時期)
尺寸:長:24.5 x 寬:33.5 (cm)
取得方式:購藏
原收藏者:洪聰益
登錄號:KH1999.004.0043
藏品描述:林連宗為臺中名律師,1946年4月當選為省參議員,11月當選臺中縣的制憲國大代表,二二八事件發生後, 任「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常務委員,3月10日為軍憲人員帶走一去不回。本文件為1932(昭和7年)3月10日林連宗法律事務所之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