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材質:紙
年代:1916年
歷史分期:其他
尺寸:長:27.8 x 寬:24.3 (cm)
取得方式:捐贈
原收藏者:李賢武
登錄號:KH1998.016.0116
藏品描述:民國4年農曆12月(1916年),林光棟將岱邊洋土名新浦即後角之田業賣斷給李德榮,林光棟收過田價銀小洋銀2700角後另立收據。
林光棟立賣斷契的田價是銀100元正,而此處實際收取的是小洋銀2700角正,顯然當時的一般所稱的銀是小洋銀的2.7倍。
本文物為民初土地不動產交易後,收取價銀的收據,此一形式的契約書作為探討民初土地交易後,收取田價契約,民初幣制的第一手資料,同時得與臺灣土地交易後的做法作對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