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3年蕭陳氏為下茄老庄地基壹所立杜賣地基字
不詳
文書檔案
紙
1823~1823
長:41.3 x 寬:44.3 (cm)
登錄號:20200013851
內部編號:A03466
文化資產科
下茄老庄;杜賣地基字;合約
「杜賣」為買賣不動產的契約,當賣主需要用錢
時,會將不動產出賣,屬於完全賣斷之契約,買方取
得不動產所有權。「厝地」又稱地基、基地、基或地基
址等,為已建造房屋或目的在建造房屋的土地,可分
為市街厝地及村庄厝地,前者前為店地。清代臺灣的
市街與村庄厝地未曾丈量陞科,故不需納稅。
本件為杜賣地基契,為道光
3 年 (1823)11 月,蕭
陳氏將位於下茄老庄(今彰化縣芬園鄉)地基壹所,
以 以價銀 12 大員,出賣給洪石。本件有立據人:蕭陳
氏指印,代筆:陳英乾簽署,為中人(仲介人,日後
發生糾紛需負責調解):洪再观簽署,知見(在場人):
孫蕭宗彩畫押。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