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明信片
不詳
明信片
紙
現代
長:9 x 寬:14 (cm)
登錄號:20200012762
內部編號:A02712-1
文化資產科
日治時期;明信片
明信片為郵件的一種,正面為信封的格式,反面
具有信箋的書寫作用。具有省貼郵票、郵資較為便宜、
不用信封的優點,但有篇幅小而無隱密性的缺點。明
信片所寫的內容通常不涉及隱私,因此稱為明信。
明信片,寄件人林啟津(臺中市柳町三丁目五)
收件人蔡亦新(南投郡半山庄林子一五九)。郵戳為台
中 昭和 16 年( 1941 2 月 4 日。信件全文如下:
敬啟者,茲因日前拜託查問土地及栽仔之事,至
今未見回答,諒必俗物羈絆之故。愚因栽培期間切迫,
信到之日拜託複(覆)信來知。耑此,拜託。
順候
近安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