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詳
文書檔案
1887~1887
登錄號:20200013137
內部編號:A02881-23
文化資產科
臺灣布政使司;丈單
丈單主要有兩類,一種是屬於官方所頒發的地券,在
乾隆至道光年間官方所發出的易知丈單、易丈單等,雖使
用丈單之名,然性質上與執照相同;而光緒年間臺灣布政
使司發給業主清丈完畢的土 地單據,目的在於確定地租繳
納者與業主權,故移轉業主權時要添附丈單。另一種則為
佃戶開墾土地後,業主清丈土地發給佃戶的單據,以確定
佃戶應繳納的租穀。
本件屬於官方丈單,為光緒
13 年 (1887)12 月,臺灣
布政使司發給潘六官典位於埔北堡守城份大岸下庄(今埔
里鎮牛眠里)下則田三分三厘一毫二絲,埔字第三千八百
九十四號丈單。本件有福建臺灣布政使司關防一枚,官府
關防二枚,附記:奏明隨收清丈經費番銀 5 角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