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類別:文物
材質:金屬
尺寸描述:3.3x3.3x0.5
關鍵字:壯丁團、消防隊、消防制度、警政、紀念章、徽章、警防團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消防組善行章,金屬材質。呈五瓣櫻花形狀,有突起邊框。下半部鐫刻「善」字,在「善」字交叉兩支消防旗;上半部鐫刻警徽,象徵旭日。背面附有別針。
日治初期,在臺日人仿照在日本經驗,在各重要城市組織消防組;另一方面,臺人的壯丁團意被賦予救火任務,形成臺、日雙軌的消防組織,但無論何者,均非常備性質。大正10年(1922)5 月,日本當局公布「臺灣消防組規則」,臺灣總督府據之制定「臺灣消防組規則施行規則」,規定消防組織成立之標準,並由各州廳警務局保安課負責辦理消防業務。次年(1923),臺北消防組首先開始設置常備消防手,之後各城市消防組亦相繼設置常備消防手。昭和18年(1943)日本當局公布「臺灣警防團令」,將既有的防衛團、消防組、壯丁團整併,在各郡市街庄設置警防團,消防組之名消失。
登錄號:07-002-105-0055-0001-0
典藏單位:臺北市立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