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書籍
主題類別:書籍
尺寸描述:22.2x15.1x1.7
關鍵字:林業、林業獎勵、造林、林政、法令、殖產局、保安林、森林警察
藏品描述:本物件是安詮院貞熊編輯、於大正12年(1923)發行的《臺灣森林令大要》。封面中央直印書名,書名右上印作者姓名。內頁首為緒言,次為凡例,再次為目次。本書主要是昭和14年(1939)7月臺灣森林令公布後,有關各法條的釋義。正文除緒言外,分為保安林、營林之監督、土地使用、森林警察、開墾、罰則、準則及附則等,共7章,後為「臺灣森林令」、「臺灣森林令施行規則」、「臺灣森林令施行手續」等3篇附錄。最末是版權頁,上載著作、印刷資訊。 明治28年(1895)10月,總督府以日令第二十六號公布「官有林野取締規則」,針對官有地之林木採伐及林野開發進行管理,是日治時期臺灣有關森林相關法令制定的開端。明治34年(1901)9月,總督府再以律令第十號發布「臺灣保安林規則」,編入保安林,以嚴加保護管理林野。大正8年(1919)11月4日,為統合完備森林相關法規,總督府以律令第十號公布「臺灣森林令」,條文共24條,並在附則規定施行之日,之前公布的「官有林野取締規則」和「臺灣保安林規則」同步廢止。
登錄號:09-001-105-0036-0001-0
典藏單位:臺北市立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