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普
藝術類\裝置藝術
1997
水泥、木桌椅、展台
國立臺灣美術館
11001525
紀念碑象徵著某個事件,承載著某種公共記憶的歷史性,是人與事件對話的原型。由於這種原型的負載性質,使得我在此創作中將焦距鎖定為-能夠作為1997年象徵的,是在於其背後的兩種存在,必須在這個歷史時間點上,聚焦於一個雙方共同發生的脈絡中,向著早已默認的默契,宣示著一來一往的承諾。儘管我們早已經知道這是一個自1842年以來的發生過程,所必然邁向的終結點,但我們總是會在歷史的發生以及結束的節點上,賦予一種神聖的歷程性終結。因此我以視覺脈絡中,象徵埋藏並保證我們的記憶最具象徵的方式-"紀念碑",作為1842年到1997年這一塊土地曾經發生的總結性象徵。
回歸1997的事件本身,圍繞著我們的想像,是來自於清朝所面臨的各種條約,以及那些談判桌上的斡旋往返,構成了我們對於這個事件的凝固意象,因此在視覺化的建構中,我以長桌子和收起的對座椅子意象,去象徵自1842年到1997年雙方契約協定的履行以及正式終止。而整體以"碑"的方式呈顯,主要是能夠加強事件終止的正式性和宣誓性質,並且在視覺上也會更純粹地呈顯事件的凝固性意象。
出處:莊普,國立臺灣美術館典藏詮釋資料,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