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器物類\商業財產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年代:1778~1778
尺寸:寬:80 x 高:240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80.00 , 原碑尺寸(高):240.00 , 原碑尺寸(厚):16.00
釋文:澎湖居臺、廈之間,而西嶼□尤為衝要。蓋當風信靡常,則官、商船舶,莫不就西嶼以為依息也。然而宵昏冥晦之時,風濤震蕩,急欲得西嶼而安之,轉或別有所觸者,此無他,無以為之準也。余自奉命守臺以來,凡遇由澎至止者,鮮不以西嶼為斤斤,心用惻然!欲為樹之標準,俾往來收泊者利焉。卒以澎湖之未有同志者,弗果行。歲丁酉,介堂謝公分駐澎湖,勤民恤商,賢聲四達。初至,即謀改置城隍神祠,知所利民,則其所留意也。爰札而商之,囑於西嶼籌所以便往來者。今其復書,酌就古□基地,廣其下座凡五丈,礱石為浮圖七級,級凡七尺,惟樸固,期永遠。其頂設長明之燈,東照鷺門,西光鯤島,南達銅山、東粵,庶於一望無際之餘,知所定向。更闢地稱「宮」,供天后之神,而並以居司燈火者。所計,固甚周也;第其工程頗浩,為費匪輕。欲醵金澎湖,而土瘠民貧,力弗能舉。余復以興修郡邑各工,接踵多費,未克獲獨擎。因念鹿耳門口歲集商船,不下數百計,而於澎之西嶼,非其所止泊,即其所經行也。酌以每船勸捐番鏹二圓,不費之力,以成不朽之惠。迺謀之海防鄔公,公亦欣然題捐,樂為之助。並念要工不容久持,而善果貴在速成。既與別駕,謝公先捐清俸,一面鳩工構材,並諏吉孟冬動土興建。而海防鄔公亦先約計歲內到口船數,預墊番鏹若干,一併□赴工所,俾得如期舉事。
然而,是役也所費之□,不止□□。又,在居斯土者推濟人之隱,以宏利物之仁,則早一日蕆工,即早一日造福。而拔苦海以登彼岸,不獨余與介堂公之願,亦以為澎之人廣遺澤於無窮也。
大清乾隆四十三年歲次戊戌清和月,特授福建臺灣府知府隨帶加七級,紀錄八次、記功二十一次蔣元樞記。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778年(乾隆43年)臺灣府知府蔣元樞創建西嶼浮圖以為燈塔之用,並於其前建天后宮,募住僧以司燈火;所有工程費用,來自臺灣府鹿耳門商船勸捐。這次重修工程,興工於西元1777年(乾隆42年)10月,蔣氏未及見到竣工,而於西元1778年(乾隆43年)4月勒石撰記,旋即陞調離臺。又,蔣氏所著《重修臺郡各建築圖說》,中有「捐建澎湖西嶼浮圖圖說」,並附圖,可供碑記對讀參考。今未見圖碑傳世,然考附圖可見浮圖(即塔)的造形與天后宮的位置。
登錄號:19580010668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