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器物類\商業財產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年代:1894~1894
尺寸:寬:91 x 高:177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64.00 , 原碑尺寸(高):139.00 , 原碑尺寸(厚):0.00
釋文:仝立石牌字人:松栢坑庄受天宮首事武生陳志文、陳成章、蔡達芳暨六庄眾首事等,窈謂褒善而銘諸牌,所以表義舉而明祿位之由也。夫爼豆馨香、千秋之祀典不替,名垂金石,百代之姓字長存;苟非有大功德于廟堂之上者,豈得及此哉。若蔡求者,家財非巨富,施舍祀田及千金,此一節之義舉,雖馨香百世、配祀庙貌于不朽者,不為過也。文等既同僉議,而乃為之進祿位、立牌石,名之「褒善」;則不特蔡求之舍祀田有以褒之,且寓將來有志效尤者,亦有以勸之云耳。
茲將田三段坐址、租項、條規,計錄于左:
一、買過南投保萬丹庄陳龍水田一段,價銀三百五十員,坐落土名暗坑仔底,東至水溝頭界、西至抄封田界、南至崁界、北至溪界,清丈一甲五分玖厘六毫,錢粮弍兩一錢一分捌厘四;又配福德爺香灯銀,四六折實銀一員弍角,全年小租四十八石。
二、買過東螺保海風□庄陳成水田一段,價銀三百員,坐落土名二八仔洋,東至蔡家界、西至大路界、南至二八圳界、北至施厝圳界,清丈四分,錢粮一兩零一分三厘四毫,大租四六折實玖斗六升,水租一石零弍升八合,小租三十二石。
一、買過武東保頂新厝庄蔡達芳水田一段,價銀三百員,址在東螺保二八仔洋,東西俱至陳家田界、南至二八仔圳界、北至施厝圳界、中插何家厝地一所,清丈六分五厘三毫二絲,銀粮一兩零八分八厘,大租四六折實一石弍斗七升二合,水租玖斗五升,全年小租三十二石,三段合共全年小租一百一十二石。
一、議祀田三宗,其契白錄入賬簿,將契批明。此田係是本宮上帝香灯祀田,不得買賣、典借等情。如有此情,聞眾呈官究辦,決不姑寬。
一、議田租賬簿、印記,憑六庄頭人公擬端正之人交收掌管,不得恃強混爭。
一、議交收之人,宜秉公辦理賬簿,原收出存,不得苟簡。如是不公,亦憑六庄頭人改換他人,不得生端諸事。
一、議正月十五、三月初三、八月十五,此三次各要豬羊牲禮、金紙等件,演戲開祭,慶祝千秋,其祭費悉從田租定規開用。
一、凡祭祀之日,各宜備辦牲禮、菓品、金帛,先祭祿位;永為配享之例,不可廢池。
一、議凡要致祭,于三日前,帖請頭人整備衣冠,早臨本宮,拈香與祭。祭後隨將物件燕請各庄頭人,共飲神惠。
大清光緒弍拾年歲次甲午季冬之月。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94年(光緒20年)該宮勒立,用以褒揚蔡求捐置祀田與緣金,並明為其設置長生祿位的由來。文末詳列祀田三筆坐址、租項與條規,以為存昭、遵行。受天宮主祀玄天上帝。
寺廟為民眾的信仰中心,所以對寺廟的事務非常虔誠與重視;不論是人力的支援,亦或財物的捐助,皆是不遺餘力,故各地祠廟皆有信徒的捐獻,以為祭祀所需之資。
登錄號:19580010220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