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詳
文物分類:器物類\生活衣飾與用品
主題類別:民俗文物
媒材:表布:絲綢 裡布:棉布
年代:不詳
尺寸:長:8.5 x 寬:7.8cm
重量:0kg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軍機袋,是清治時期男子盛裝豆蔻、丁香、檳榔等物的零嘴袋,兩面均以桃紅色提花絲綢為底布,裁製成鎖片型的囊袋(梯形袋、袋子底端有彎曲波浪的弧度),袋面上一面繡龍紋與金錢龜、另一面是彩鳳與花鹿,囊袋四周以橄欖綠絲線結邊縫合,開口部分以蟲止縫固定,袋口頂端兩側各打二支大褶作收口,並以銅片作擋口,並以青綠絲繩作掛帶,並以吉祥結與綴玻璃珠裝飾。
剌繡及裁縫為傳統女性成長必備的教養,甚至關係著女性一生的婚姻幸福,刺繡及裁縫的技術優劣,往往是夫家的公婆、親友用以評估新媳婦品德的標準,據《淡水廳志》載:「雖蠶桑不事,紡積無聞,而刺繡之工,一花、一卉,精緻如繪……衣裳鍼錠,不假外人」,可見臺灣閩籍婦女雖不長於紡織,卻精於剌繡及裁縫等女紅,故當時又有「不會做衫,不能嫁人」之說;而客家婦女對於針線女紅也是非常的注重,傳統客家婚俗中新嫁娘於妝奩中需展現針線巧藝,女紅越精巧越能表現其婦德溫良賢淑,也越能博得婆家歡喜與親友讚賞。
3.清治時期男子有腰飾「官樣九件」,是指男子常用的佩飾有香囊荷包(雞心荷包)、扇套、筆袋、眼鏡袋、煙草袋(葫蘆荷包)、火鐮袱(裝打火石及引火燃媒)、刀筷袋(短刀、刀套上附有筷子)、錶袋、褡褳(袋錢)等統稱為官樣九件。
登錄號:19800010154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