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臺灣布政司
立契人:林源瑞號, 楊連江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70~1870
尺寸:長:57 x 寬:36cm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70年(同治9年)8月布字5422號右給彰化縣業戶楊連江之契尾,有1枚「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印」,3枚「彰化縣印」、3枚騎縫印。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林源瑞號,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田厝位於牛罵頭庄賣與大肚庄業戶楊連江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730兩正,納稅銀21兩9錢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
登錄號:19810010007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