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詳、不詳
文物分類:器物類\商業財產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年代:1849~1849
尺寸:寬:68 x 高:80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0.00 , 原碑尺寸(高):0.00 , 原碑尺寸(厚):0.00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49年(道光29年)惠濟公信眾仝立的公約, 目的在釐清芝山巖塚地、牧埔的界限,緣起為西元1805年(嘉慶10年)因為未有立碑以致對於土地歸屬有了認定上的錯誤,為杜紛爭,重申先人所定捐地合約有效,並刻碑以垂久遠。
昔日官方公權力有所不及,民眾只好自力救濟,經由「公眾議事」制訂地方公約,以確保地方治安並維持良風美俗。由於演戲是一種公開活動,而且能聚集人潮,所以地方公約常藉由「演戲公禁」的方式將公告的內容傳達給民眾周知,以示慎重。再者,一旦民眾違犯公約,則罰以演戲謝罪,除達到經濟制裁的目的外,即在藉由演戲時將違犯者的惡行劣跡公告於眾,深具警戒的作用。
登錄號:19830010005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