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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西廟祀業碑記拓本
登錄號:19840010017的圖片(19840010017_A001.jpg)(CC BY-NC),第1張,共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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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分類:器物類\商業財產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年代:1875~1875
尺寸:寬:58 x 高:173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0.00 , 原碑尺寸(高):0.00 , 原碑尺寸(厚):0.00
釋文:切礼官載祭厲之文,我桃建祀孤之庙;故中堂供菩薩以主孤祀,猶即迎城隍以主厲祀之。又乎顧人以神為主,礼敬必本誠心;而神依人而行,祀典宜計遠謀。
稽厥西庙自道光間,翁、郭二故祝有献埔頂庄埔地一所,入庙為香產,寔欲附自已永配庙食之計。迨同治間有爭業,翁姓者被稟案據呈;神人報騐甚灵,以故香業無异。但香租有產而碑記未立,終非善後久計;爰鳩總董紳耆帶領,將該業四界照契立碑,以垂不朽。神前焚契以絕覬覦,俾香產可大可久,而庙食日熾日昌,此一舉也。
是翁、郭二祝幸附庙食其地之幸,即万善公同歸庙食之幸之,不亦為我桃人等所厚美焉耳!除將業界及公議条款各勒碑左外,合誌數言為序。
一議:香產一段,址在埔頂三塊厝庄;其業東至施家大車路石矴為界,西至趙家竹節大路石矴為界,南至許家橫路石矴為界,北至潘家毗連陰溝石矴為界。炤。
一議:該業年□收租銀交庙祝收作禾香灯,及年貼七月卅日庙前普費;如圳開水通墾田之曰,另作僉議。炤。
光緒元年拾乙月 日。首事貢生林一枝,總理邱紫來、吳振生、鄭吉林、蕭朝慶、陳國生。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75年(光緒元年)西廟祀業碑記;同治年間廟產祀業曾生爭奪,重平之後,於西元1875年(光緒元年)勒碑紀事;除述原由、重申捐產美德,並立公約,條舉祀業地界與收租、香費、普渡祭費,用以存昭。 西廟以觀世音菩薩主孤祀,增迎城隍以主厲祀。
寺廟為民眾的信仰中心,所以對寺廟的事務非常虔誠與重視;不論是人力的支援,亦或財物的捐助,皆是不遺餘力,故各地祠廟皆有信徒的捐獻,以為祭祀所需之資。

登錄號:19840010017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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