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詳、不詳
文物分類:器物類\商業財產
主題類別:碑碣拓本
年代:1825~1825
尺寸:寬:51 x 高:102cm
尺寸描述:原碑尺寸(寬):51.00 , 原碑尺寸(高):102.00 , 原碑尺寸(厚):0.00
釋文:立牌記:北寮莊福份內,因乾隆□□□年萬府憲詣勘田園拾弍甲,因准造報冊內配納福德爺逐年春秋□□香烟祭祀。至嘉慶拾伍年,奉憲委員溫覆勘,十二甲經己歸屯,併無香烟公費。衆弟子再議:牛埔頂荒埔壹所,喜捨與福德香烟。人有誠心,神靈庇祐:如有不肖之徒者爭奪混絕香烟之業,天、地、神祇重責三代!
一段菜寮坑田,大租銀四俴。
一段井仔頂園,大租銀一俴。
一段買觀埔頂田,小租榖七石,帶納屯租榖銀二兩二俴五分。
一段買鏡面田,小租谷十石,帶納南莊大租谷一石。
一段買菜□坑厝宅,小租銀弍大員。
一段牛埔頂田園,小租谷九石八斗。
一段芋蓁埔坑田,帶納大租谷四石。
一段買井仔頂園,小租銀七大員。
一段牛埔頂園,小租銀三大員。
一段井仔頂園,大租谷一石。
一段四埔園,大租銀一大員。
一段買井仔頂(園),小租銀四俴。
一段北寮莊前園,納租銀四俴。
一段井仔頂園,納大租銀四俴。
井仔頂、桶盤頂二段園,大租銀一員。
道光伍年歲次乙酉陽月 日榖旦
取得方式:採拓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25年(道光5年)重申該廟香煙公費,並載明田園租納情形,以免不肖之徒爭奪混絕香煙之業。文中所提「萬府憲」即臺灣府知府萬綿前,西元1778-1781年(乾隆43年-46年)任本職,故碑文缺漏的乾隆年代,應係萬氏知府任期內。南安宮主祀福德正神(即土地公)。
寺廟為民眾的信仰中心,所以對寺廟的事務非常虔誠與重視;不論是人力的支援,亦或財物的捐助,皆是不遺餘力,故各地祠廟皆有信徒的捐獻,以為祭祀所需之資。
登錄號:19850010005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