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分類:人類學\民族學
標本說明:陶偶,雅美族(達悟族)人稱之為tawtawo,本件長14公分、寬7公分、高4.2公分,係頭戴木笠,雙手往後環背一小孩的雅美族(達悟族)女子站姿陶偶。木笠邊、臉上及前胸處有多處磨損及小白點,左手後處有較大片的白點顏色,小孩身體一處有明顯的破損。飛魚季結束後,進入涼爽的十月,是製作陶器的最好時間,為雅美族(達悟族)人的製陶月。製陶是男性的工作,執行採土、搗土、合坏、捏製、燒窯等製陶步驟。陶器分為土器和土偶二類。土器為生活用品的陶罐、陶碗以及陶甕等,土偶是利用製陶剩餘的陶土捏塑生活周邊事物以自娛,有人形、動物(如豬、山羊、雞、龜、魚)形和船形等。土器及土偶捏製完成後將其陰乾,再用樹枝掩蓋露天燒製。製陶時須遵守禁忌,不可與人爭吵、打架或者便溺;取陶土時,在旁的女子不可動土等禁忌,否則土器容易破碎。採土地是屬於社內公有財產,同社族人可自由採集,但他社族人則不能逾界採土。
館藏編號:19920600028
典藏單位: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