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水裡社番愛著
立契人:水裡社番愛著, 何紏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817~1817
尺寸:長:48 x 寬:36cm
釋文:立永耕開墾賣山園契字水裡社番愛箸有承祖父遺下應份山園一叚坐落土名在三塊厝仔庄東勢東至路為界西至阿武雷園為界南至坑底為界北至阿武雷園為界四至界址明白年配納業主高□文大租錢一十五文今因乏銀費用夫妻相議愿將此山園開墾永耕先問房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句與沙轆中保三塊厝仔庄何紏官出首承買三面言議依時價值佛銀三十大員其銀即日舍交收□□山園隨即踏明界址交付買主前去掌管耕種收租抵利納課永為己業不敢阻當其山園自此一賣終□□永斷日後子孫不敢言貼亦不敢言贖更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山園係是愛箸承祖父遺□□墾應份物業與別房親人等無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17年(嘉慶22年)水裡社番愛箸立永耕開墾賣山園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水裡社番愛箸,有承祖父遺下應份山園,杜賣物所在地坐落土名在三塊厝仔庄東勢,年配納大租錢。因乏銀費用,將此山園賣與沙轆中保三塊厝仔庄何紏官,掌管耕種,交易金額為佛銀30大員。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永耕字即永遠給出田園耕作權的證書,番社、番人所擁有的土地大多以這種方式來轉移權利。
登錄號:1993001000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