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謝陳氏等5人、臺灣布政司
立契人:謝陳氏等5人, 劉海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856~1887
尺寸:長:53 x 寬:77cm
釋文:立杜退盡根田租磧底借頂銀字人謝陳氏先年與陳朝發合夥承退有楊及仕兄弟水田一處坐在九房屋山下四至界址及租聲原有退契載明今因乏銀別創陳氏愿將自己所得一半之田東至張集兄田止西至朝發田止南至嚴秀兄止北至路止遞年額租谷四石五斗正原帶食水菓水足灌出退與人儘問至親人等不受外托中引就于劉海兄手內杜退過時值價銀三十大員正即日銀交字立兩相明訖其田沿界踏交與海前去管耕向番交易永為己業陳氏子侄等永不敢言贖贈找等情亦無上手來歷不明等情如有此情係陳氏一力抵當不干承退人足事此係二比允愿各無反悔口恐無憑立杜退過田祖磧底借頃銀字一紙又向退契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56年(咸豐6年)12月謝陳氏立杜退盡根田租磧底借項銀字,含銀字及契尾。銀字立契人為謝陳氏、謝崇、謝有信、謝昭及謝阿興,有承租楊及仕兄弟水田一處,位於九房屋,因乏銀別創願將土地賣與劉海兄。每年繳納租榖4石5斗,別無輾轉,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30大員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契尾則為西元1887年(光緒13年)11月由彰化縣發給彰化縣業戶劉海,編號為布字30531號。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
登錄號:1993001003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