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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同治四年冬江清仁等協議分居分業所立契約
登錄號:19940010013的圖片(19940010013_A001.jpg),第1張,共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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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清仁
立契人:江清仁等3人, 集芳號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同治乙丑年(4年)冬月
尺寸:長:49 x 寬:49cm
釋文:仝立分鬮各管字人江清仁華日胞侄應棠窃思張公仝居九世田氏合樹連枝誰可不效古人之法惟因生齒既繁即一家和諧不得不為分飱之故茲兄弟商議分飱各住經請房族人等到場今有承父遺下承買田業山埔兩處抽出承買集芳號田業山埔一處土名水仙崙庄應納金廣福大租銀壹元正以為父母蒸●又承買詹阿漢田業山埔一處土名吳寶崙庄應納金廣福大租谷柒石四斗弍斗大租銀捌元正房族人等將此處田業山埔到地踏界分明憑鬮串有仁義礼智四字為號作開四房均份長房應得仁字弍房應得義字號三房應得礼字四房應得智字各拈得各業各管各務各理房房富貴永久不得爭長競短口恐無憑仝立分管字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同治4年(1865)冬,叔江清仁、江清華、江清日,胞姪江應棠,因家口日繁,協議分居所立契約。家中原有父親所遺留山埔二處,加上購買集芳號田業山埔一處,應納金廣福大租銀1元,作為祭祀父母所需花費。又承買詹阿漢山埔田地一處,應納金廣福大租穀7石4斗2升,大租銀8元正。田產四處四房均分,各以仁義禮智為號,長房號仁、二房為義、三房稱禮,四房為智,各管各業,各理各務。後各自勘明疆界。恐口說無憑,立此據為憑。契紙一張,無戳記。立約人江清仁、江清日;代筆人彭棟;在場盧阿福;族長江慶喜;在堂父接院。

登錄號:19940010013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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