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塗等2人
立契人:劉塗等2人, 蕭光章等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869~1869
尺寸:長:42 x 寬:70cm
釋文: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人鎮平庄劉塗深等有承父明買水田一叚三大埒址在新興庄西勢洋其田東至黃家宅為界西至湳溝為界南□□西至邱家田為界北一埒西至蕭家金田為界南至許家田宅為界北至蕭家公田為界四至界址明白為界業主經□□三厘正逐年配納大租粟五石八斗四升滿正□□永溝各配一丈依舊通行上流下接通流灌概併帶竹圍樹木在□今因乏銀費用兄弟相商愿將此田出賣先問盡房親人□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與新興庄蕭光章兄弟仝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價銀一佰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交付買主前去掌管收租納課永為己業保此田係塗深等承父明買田業艱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69年(同治8年)9月劉塗等2人仝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張數為2張,含本契及契尾。有「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之印」1枚、「彰化縣印」5枚、「彰化縣印」騎縫章3枚。立契人為鎮平庄劉塗深等,有承父明買水田1叚3大埒,所在地點址在新興庄西勢洋,年配納大租粟5石8斗4升,□溝各配1丈、併帶竹圍樹木。因乏銀費用,將此田出賣與新興庄蕭光章兄弟,交易金額為銀100大員正。契尾為西元1869年(同治8年)11月臺灣布政使司發給彰化縣業戶蕭光,編號為布字4418號。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
登錄號:19940010044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