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三等3人
立契人:徐三等3人, 鄧佛●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765~1765
尺寸:長:51 x 寬:82cm
釋文:立賣盡絕根契人程泰庄徐三講爵等有承父鬮分課田一所大小共十六坵受種一甲年帶租粟二石八斗坐落下廍東勢洋東至本宅田西至宅田南至本宅田北至本宅田四□□對白為界今因乏銀費用兄弟相商先盡房親叔兄弟姪不能承買外托中引賣與鄧宅三面言議賣過劍銀一百十大員其銀即日仝中收訖其田隨踏付銀主前去招佃耕作收租納課不敢異言生事保此田的係請等承父鬮分□業與房親叔兄弟姪無干並無重張典掛他人及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如有等情□等抵當不干銀主之事一賣千休日後不敢言找言贖此係二比甘愿各無抑勒反悔今欲有憑仝立賣盡絕根契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收過契面銀一百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765年(乾隆30年)2月徐三等3人立賣盡絕根契,張數為2張,含本契及契尾。有「諸羅縣印」5枚、「諸羅縣印」騎縫章2枚、官方大印2枚。立契人為程泰庄徐三、徐講、徐爵等,有承父鬮分課田1所,大小共16坵受種1甲,年帶租粟2石8斗,坐落下廍東勢洋。因乏銀費用,將此田賣與鄧宅,交易金額為劍銀110大員。契尾為西元1765年(乾隆30年)7月臺灣布政使司發給諸羅縣業戶鄧伴脩,編號為布字15275號。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登錄號:19940010189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