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選記
立契人:林選記, 蘇和記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877~1884
尺寸:長:57 x 寬:77cm
釋文:立賣杜絕盡根契字人郡城內菜市埔林選記有自己明買過洪家田作三股輪流下則田一所大小共四坵受種子七分坐落土名在圍仔社前併帶小埤一口埤水埤底魚蝦帶在內年納戶名蘇□萃供谷一石六斗六升二合正東至本宅田西至林宅田南至蘇宅田北至本宅田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費用先盡問房親人等叔兄弟侄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愿將公田作三股輪流三年應得一年賣與鳳邑維新里大社庄蘇和記出頭承買三面言議著下時價庫平□足佛銀八十三大員其銀即日仝中見交訖其田隨即踏明界址坵叚交付銀主前去掌管起耕招佃耕作收成納課永為己業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得再討亦不敢言及找贖滋事保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77年(光緒3年)2月林選記立賣杜絕盡根契字,張數為2張,含本契及契尾。有「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之印」騎縫章2枚、「光緒十四年一月二十日驗契乙宗換司單乙紙」1枚、「鳳山縣印」4枚、「鳳山縣印」騎縫章4枚、驗契騎縫章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郡城內菜市埔林選記,有自己明買過洪家田作3股輪流下則田1所,大小共4坵,受種子7分。坐落土名在圍仔社前、帶小埤1口,年納戶名蘇㧞萃供谷。因乏銀費用將公田作3股輪流3年,應得1年賣與鳳邑維新里大社庄蘇和記,交易金額為時價庫平六八足佛銀83大員。契尾為西元1884年(光緒10年)潤5月臺灣布政使司發給鳳山縣業戶蘇和記,編號為布字8736號。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登錄號:19940010199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