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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明治三十一年原告孫成乞請鳳山地方法院長判官川上正直再給判決文書所作之申明書
登錄號:19940010376的圖片(19940010376_A001.jpg),第1張,共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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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閆阿官
立契人:川上正直,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明治三十一年四月
尺寸:長:26 x 寬:20cm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明治31年(1898)4月27日,現住觀音中里三奶壇庄原告孫成,因觀音中里舍甲庄被告張省文,混收租穀訴訟案,業經判決,唯恐日後有恃無恐增收租穀,乞請鳳山地方法院長判官川上正直再給判決文書,以便收抵母利,作此申明判決理由之申明書。書紙一張,略有磨損。無戳記。

登錄號:19940010376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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