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為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89~1889
尺寸:長:18 x 寬:26cm
釋文:執照 如有數目名姓塗改增添及錯完重完該納戶於兩日內禀請更正毋得延隱自悞 臺北府新竹縣正堂方 為徵收事據行北一堡中斗崙庄業戶鄭虞中則田0甲九分九厘五毫二絲0忽已領第一千四百二十七號丈單全年應完納●忙錢糧各項銀二兩五俴一分一厘三毛九絲七忽一微五纖二沙今收第 次完納 光緒拾●●●●●糧正耗錢二兩零零九厘一毛一絲七忽七微二纖一沙六塵●●收納壹補水銀二俴零零九毛一絲一忽七微七纖二沙一塵六渺壹伍平餘銀三俴零一厘三毛六絲七忽六微五纖八沙二塵四渺遵前共計完銀●●●兩扣費●●●元●伸●●●兩●●●●兩 光緒十五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89年(光緒15年)2月新竹縣正堂方為徵收租谷納戶鄭虞之納戶執照。此納戶執照係西元1889年(光緒15年)2月,正字第3046號,其內容載明臺北府新竹縣正堂方,為徵收租谷,土地位於竹北一保中斗崙庄,業戶鄭虞擁有中則田9分5厘5毫2絲0忽,丈單第1427號,於西元1889年(光緒15年)繳納上下忙錢糧各項為3兩2分1厘3毛7忽2徵,正耗銀2兩9厘1毛7徵,補水銀2錢9毛1忽7徵,平餘銀3錢1厘3毛6絲7忽6徵,計算完所有銀兩為28229252兩,扣除費用為19904兩,伸143098兩,,最後剩下10782991兩,給單付執為照。
登錄號:19950010653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