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光盾、 洪光詠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27~1827
尺寸:長:42 x 寬:42cm
釋文:立轉典厝地契人洪光盾自己先年有明典過族侄洪芋在在下茄●庄中厝地壹處帶尾厝兩間茅屋壹間東至車路西至姚宅竹圍南至光進兄石埒界北至張家稻埕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銀應用愿將此業托中向與族侄洪光詠手上胎借出佛頭銀弍拾伍大員正銀無行利厝免貼稅即日仝中銀契兩交足訖無定年限遂即踏明四至付交銀掌管居住不敢阻當盾若偹齊銀項一足送還取回原契銀主亦不得刁難憑中保此物業乃係盾自己明典與兄弟侄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別交等情如有此情盾出首自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再無異言反悔今欲有憑立出轉典厝地契壹紙帶上手契弍紙共參紙付執存炤
即日仝中見實收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27年(道光7年)洪光盾立轉典厝地契字,共1張,契面上各人名下皆有花押。立轉典厝地契字人洪光盾,曾明典過族侄洪芋在下茄荖庄中厝地,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與族侄洪光詠,胎借出佛頭銀25大員正。踏明四至交銀主掌管,今欲有憑,立轉典厝地契一紙,並帶上手契,共三帋,付執為炤。
登錄號:19950010010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