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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品資訊
道光二十一年簡乾鐘等四人立杜賣盡根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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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乾鐘等4人
立契人:簡乾鐘等4人, 張福全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41~1842
尺寸:長:49 x 寬:80cm
釋文:立杜賣盡根田契人簡乾鐘鼓兄弟仝胞侄元起掌等有承祖父遺下鬮分應份水田一處坐落土名四塊厝庄東門外大明甲聲二甲五分大小坵數不計帶大埤圳水二甲六分依舊大小圳路通溉灌溉足額遞年納業主課租粟二十石正車工粟照配其田東至大溪為界西至自己二甲五分田為界南至大溪橫車路為界比至竹圍外橫路廖家田為界四至界址分明又帶竹圍二所茅屋秧地壙地水□松絲樹菓木等項一切在內今因乏銀別創情愿將此田業變賣先問房親伯叔兄弟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送與張福全七兄弟出首承買當日三面議定出到時值盡根田價佛面銀一仟大元正即日立契其銀仝中交收足訖其田以及界內所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41年(道光21年)12月簡乾鐘等4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含本契及契尾。有「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之印」1枚、「彰化縣印」4枚、「彰化縣印」騎縫章4枚、業主「□豐館□□單詺借不□」1枚。物件1:本物件為杜賣盡根田契,立契時間為西元1941年(道光21年)12月,內容為立契人簡乾鐘、簡乾鼓兄弟仝胞侄元起、元掌等,有承祖父遺下鬮分水田1處,坐落土名四塊厝庄東門外,年納業主課租粟20石正、車工粟照配其田,又帶竹圍2所。因乏銀別創,將此田業變賣與張福全7兄弟,交易金額為時值盡根田價佛面銀1000大元。物件2:本物件為契尾,為臺灣布政使司於西元1842年(道光22年)開立與彰化縣業戶張福全,編號為布字9756號。「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

登錄號:19950010024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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