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生
立契人:魏生, 魏寒薯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96~1896
尺寸:長:46 x 寬:46cm
釋文:立杜賣盡根壙地契字人魏生有承祖父遺下壙地一所址在石螺潭庄內東至林家地基界西至大路界南至林家地基界北至溝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銀費用愿將此壙地出賣與人先盡問房親人等各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族親魏寒薯官出首承買當日仝中三面議定時值杜賣盡根壙地價銀一十大員七兌足正其銀契即日仝中兩相交收足訖其壙地隨即踏明界址交付買主前去掌管永為己業自此一賣終休葛籐永斷日後價值多金生及子孫永不敢言及找贖之理亦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保此壙地係生承祖父物業與別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及來歷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生自出首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96年(明治29年)8月魏生立杜賣盡根壙地契字,有「山田」圓章1枚。內容為立契人魏生有承祖父遺下壙地1所,址在石螺潭庄內。因乏銀費用,將此壙地出賣與族親魏寒薯,交易金額為銀10大員柒兌足正。七兌為一種銀元與銀兩的兌換比率,即1元外國銀元可兌換7錢銀兩。「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登錄號:19950010064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