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顯辟、 廖點成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848~1848
尺寸:長:42 x 寬:42cm
釋文:立收水租谷按期完清憑字人陳顯辟向到管理番佃撲仔籬坡長廖點成官給單領收各庄水租谷議定逐年弍月應量交點成官登倉谷拾石六月壹佰弍拾伍石拾月壹佰弍拾弍伍石又另坡夥六名辛勞伙食谷逐年共壹佰伍拾石應按期依舊例收交坡夥收完其餘所收水租谷支理壆谷所費以外交辟自收以為辛勞此係二比甘愿今欲有憑立領收水谷按期完清憑字壹紙付坡長執炤
批明所收各庄水租谷簿要註明佃人姓名甲聲谷石逐年至十二月應抄過新簿即將舊簿交付點成官收存批炤
再批明收此水租谷要殷勤篤寔之人係任點成兄弟推選日后若要再選別人領收辟即將各庄水租谷簿一應交還點成官收存不得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48年(道光28年)陳顕辟立收水租谷按期完清憑字,共1張。立收水租谷按期完清憑字人陳顕辟,向管理番佃撲仔籬坡長廖點成官,給單領收各庄水租谷,議定逐年應量,又另坡夥六名辛勞伙食谷。今欲有憑立領收水谷按期完清憑字壹紙,付坡長執炤。
登錄號:19950010108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