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章
立契人:林章, 林開泰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媒材:紙
年代:1917~1917
尺寸:長:24 x 寬:33cm
釋文:樹木賣渡証 一金十五圓也 大正六年一月十七日領收足訖 但是海山堡田心仔庄土名下田心仔五七番地上樹木四本係是拙者向林石定買受之樹木今般以前記金額賣渡與貴殿該金經已領收足訖隨將該樹木四本交付貴殿前去砍伐作木料永無異議倘若業主林石定及有他人出為阻當者暨係拙者一力抵當不干貴殿之事若無樹木可付貴殿砍伐者前記領收金額返還外愿再賠償金十六圓决無反悔口恐無憑立樹木賣渡証一紙付執為炤 右賣渡証書一扎如件 大正六年一月十七日 海山堡大嵙崁街土名新街八十四番地 賣渡人林章 買受人林開磊殿 代書人周昂梅
取得方式:購置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917年(大正6年)1月17日林章樹木賣渡証,有「林章」圓章1枚、「林章」騎縫章2枚、「周昻梅印」章1枚。內容為賣渡人海山堡大嵙崁庄土名新街84番地林章於西元1917年(大正6年)1月17日賣渡其向林石定買受之為位於海山堡田心仔庄土名下田心仔57番地上樹木4本,交易金額為金15圓。買受人為林開磊,該金經已領收,隨將該樹木4本交付於林開磊前去砍伐作木料,若遭業主林石定及有地人出為阻擋者,係林章一力抵擋,不干林開磊之事,若無樹木可付林開磊砍伐,則返還前記領收金額外另再賠償16圓。「賣渡」為日治時期的用語,即「賣出」的意思。
登錄號:19950010369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